第2章 簽約(1 / 1)

(PS:看到很多人在吐槽主角簽約怎麼不表現出有唱歌能力,也不簽唱片版權。

這裡說一下,天熹是經紀公司,經紀公司不是唱片公司,唱片合同跟經紀公司沒卵事,唱片合同是要後麵跟唱片公司簽約的時候再談的。

還有版權,版權法規定了,如果沒有簽轉讓合同,歌曲版權是默認的歌曲創作人,關於這些,後麵都會寫。)

天熹娛樂公司會客室。

吳焯手裡拿著合同,心裡卻忍不住沉思起來。

如果陳惠英說的真的是《終極一班》這部劇,那對自己來說,這絕對會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

提到《終極一班》,大多數人第一時間想到的肯定是KO榜,是戰力指數,是汪大東。

而這些隻是劇裡被人所熟知的東西。

事實上,這部劇背後還關係到一個火爆全亞的組合——飛輪海。

飛輪海這個組合到底有多紅呢?

就這麼說吧!它就是小虎隊、F4第二。

它是繼小虎隊與F4以後,中國娛樂圈第三個火爆全亞的組合。

或許飛輪海有很多詬病的地方,比如唱歌跑調,跳舞搞笑,一句話形容就是車禍現場,亦比如成員之間的愛恨情仇大瓜在未來十幾年裡養活了無數吃瓜群眾。

但再多的詬病,也改變不了這個組合成立的短短五六年裡,他們就是這個時代最頂級的頂流。

飛輪海具體有多火呢?

大概就是當時韓流衝擊之下,唯一一個能與韓國男團一較高下的男子組合。

用當時最流行的一種做法來講就是,家裡的牆上沒彆的,全是飛輪海成員的海報照片。

可以說,這完全就是一個比TFboys還火的頂流男組合。

而這個組合的成立,便是從《終極一班》開始的。

據說是因為當時的《終極一班》開播以後非常火,可米公司意識到機會,便讓劇中幾個成員一起組成了飛輪海。

“飛輪海啊!”

吳焯神色莫名。

自己可不可以頂替其中一個加入其中?

如果真的能加入其中,雖然可能會有一些壞處,但總體來說應該還是利大於弊的。

這可是真的一飛衝天。

吳焯到現在都還記得當年班上女生們追飛輪海的場麵。

那叫一個牛逼。

當時他們全部六十幾人,有二十七個女生。

這些女生幾乎全是飛輪海的粉絲,還因為更喜歡某一個成員,組成了吳尊後援團、炎亞綸後援團……

然後,除了女生,男生方麵也有不少飛輪海劇集的粉絲。

KO榜、終極鐵克人……這些時常被男生們掛在嘴邊。

心裡這麼想著,吳焯開始認真查看手裡的合同。

天熹的藝人簽約合同雖不至於太過苛刻,卻也充斥著對新人的壓榨。

比如業務分成。

二八分成,藝人二,天熹八。

藝人後續會有兩次提高分成議價的機會。

然後是簽約年限,一簽就是五年。

違約金是一億台幣,折合成人民幣就相對於三千萬左右。

然後還有其他許多小條款。

吳焯倒是能理解經紀公司拿出這種有些壓榨的合同。

畢竟,一個素人想成功走紅,期間經紀公司不可避免的要提供大量資金以及各種資源來捧。

付出那麼多,經紀公司自然要從藝人身上拿回來。

同時,為了避免自己把藝人培養出來以後對方違約出走,把違約金設置的很高,這也是常規操作。

“你覺得如何?如果有看不懂的,可以找律師谘詢。”

見吳焯放下合同,陳惠英問道。

“大致沒問題,隻是,我希望公司每年能給我安排最少一部電視劇或者電影,主演!”

雖然陳惠英說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提,她會酌情修改,但這話聽聽就行了。

小問題或許可以談,像分成、年限之類的問題,天熹是不可能退讓的。

因此,提不提都一樣,吳焯也懶得去糾纏,而是把重點放在為自己爭取利益上。

簽約肯定是要簽的。

既然分成與年限這些重點不能動,那他自然要為自己爭取到足夠好的待遇。

畢竟是新人,哪怕知道天熹可能很看好自己,吳焯也沒好高騖遠的提出一年數部戲的要求,而是切實的提出一年給自己一部主角戲份的待遇。

看上去一年一部很少,但事實上這並不少了。

一年一部,五年就是五部。

娛樂圈裡,除了知名藝人,其他人還真很少有人能做到連續五年有五部主角作品。

很多人都是前兩年還有不錯資源,但因為連續撲街,導致公司徹底放棄他,以後再沒有一部主角戲,徹底淪為娛樂圈素人。

吳焯現在就是給自己上一個保險,避免自己前兩年沒有成就而被公司拋棄。

現實不是小說。

他雖然是從未來穿越過來的。

但他也不敢保證自己就真能在娛樂圈一帆風順的成功。

所以,有這個保障,最起碼能給自己留下一點空間,讓自己能多點容錯率。。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陳惠英真的足夠看好自己,會選擇與自己簽約。

如果隻是嘴上說說,他也不介意從天熹離開以後轉頭就聯係其他經紀公司。

“一年一部主角戲?”

陳惠英眉頭緊蹙。

這個條件有些超出她的預期了。

她的確看好吳焯,認為他有很大幾率在娛樂圈混出頭。

但這是幾率,她也不敢完全保證。

娛樂圈多了是背後公司看好,但卻爛泥扶不上牆的人。

在娛樂圈想走紅,形象很重要,才華也很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命。

雖然這好像有些虛無縹緲,但事實就是這樣。

娛樂圈長相出眾,才華橫溢的人多了去了,但就是不紅的例子真的很多。

而有些普普通通的人,卻又莫名其妙的會大火,演一部戲火一部,乾什麼都順風順水。

這在一些信風水的人看來,這就是命。

而中國人雖然大多數嘴上說著要信科學,但事實上,受文化的影響,大部分人心裡,或多或少還是會相信命運這個東西的。

甚至,越有錢,有權勢的人越信。

彆的不說,就說各大公司,簽約新人以後,都會請大師算命,給新人起上一個藝名就能看出一些端倪。

因此,陳惠英其實也不敢確定吳焯就真能紅。

要是不能紅,每年給他安排一部主角戲,這就會是一個麻煩事。

哪怕再差的劇集,主角資源也不是那麼好拿的。

就算她是天熹娛樂公司的實權經紀人,也不敢保證每年能為自己的藝人爭取到一部主角戲。

“一年一部男主不太可能,我隻能這麼說,隻要你穩定發展,我可以保證每年給你一部最低男三的電視劇或者電影。”

她看向吳焯,這是她的底線。

如果吳焯一直堅持一年一部主角戲,那她隻能忍痛說聲“天熹不適合你”。

吳焯低頭沉吟,思索著其中的利弊。

半響才抬頭,“好,就這樣,應該可以加進合同吧?”

“可以!我這就讓人加上去!”陳惠英臉上露出一抹笑容,麵色肉眼可見的變得溫和起來,不再那麼嚴肅。

“你需不需要找個律師來看看?”

“不了,我能看得懂!”吳焯搖了搖頭。

他前世交往過的一個女朋友就是一個律師,受她影響,他對合同還算了解。

並且,在來天熹之前,他還專門找律師詢問過相關問題,此時沒必要再喊律師來。

“那麼歡迎你加入天熹這個大家庭,希望我們能合作愉快,同時,也祝願你在這一行紅紅火火,早日成為大明星。”

陳惠英站起身,主動朝吳焯伸手。

……

吳焯的簽約儀式沒那麼正式。

就在天熹娛樂會客室的桌上就簽了,也沒什麼見證人,除了陳惠英與黃澤凱以及天熹的法務外。

他這一方就他一人。

在合同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合同一式兩份,一份天熹娛樂保管,另一份吳焯帶走。

簽完約,這就代表著吳焯算是正式進入娛樂圈,成為天熹娛樂的一名藝人了。

在黃澤凱的帶領下熟悉了一下公司,臨走的時候,黃澤凱叮囑吳焯,讓他兩天後來公司。

到時候公司會帶他去可米國際影視試鏡。

可米國際影視公司前身是可米智國際億能有限公司。

由馮家瑞、柴智屏創立。

2001年,馮家瑞為了拍攝偶像劇《流星花園》,和柴智屏共同開創“可米瑞智國際藝能有限公司”。

後來二人由於公司經濟問題,倆人便分家重組了“可米國際影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和“可米瑞智國際藝能有限公司”。

而可米國際影視事業有限公司的老板便是馮家瑞,天熹娛樂的老板葛福宏也有參與持股,並與天熹娛樂達成了經紀共有。

不過,雖說兩家公司基本穿一條褲子,但畢竟不是一個公司,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的。

更不要說,可米國際影視這次的電視劇並不是獨立製作,而是與八大電視台合作。

因此,吳焯想拿到角色,也不可能直接空降。

最起碼,該有的流程需要走一遍。。

……

從天熹娛樂出來,時間已經進入正午。

九月的天氣還很酷熱,街道上原本熙熙攘攘的人群都躲在了陰涼處。

對麵的咖啡廳音樂照常播放,隻是這次換成了林俊傑的《江南》。

“圈圈圓圓圈圈”

“天天年年天天的我”

“深深看你的臉”

“生氣的溫柔”

歌聲傳出好遠,在街道上回蕩。

微風吹拂,帶來一絲涼意,與之一起的還有一張飄蕩在空中的海報。

海報在空中隨風舞動,就像一個精靈。

啪!

吳焯一把抓下海報,是一張《惡作劇之吻》宣傳海報。

將海報揉成一團扔進旁邊的垃圾桶,吳焯戴上MP3耳機,一首《算你狠》在耳邊響起。

“一杯二鍋頭,嗆得眼淚流”

“生旦淨未醜,好漢不回頭”

“你若要走,我不會留”

找到回去的公交站台,吳焯靜靜等待。

期間,有兩個小女生過來搭訕要中華電信(電話號碼),被他拒絕。

公車到站,上車。

這次,車上不是太擁擠,他找到了空座。

一路上,他都在思索著自己的未來。

當藝人隻是一個大方向,其中的細節需要仔細考量。

首先是飛輪海,如果能加入,肯定是要加入的。

這個組合會是一個很好的踏板,成為其中一員,起碼能減少自己五年的奮鬥。

但怎麼加入卻是一個問題。

如果加入不了,自己又該怎麼發展,這些都是需要做一個規劃的。

的確,公司那邊肯定在簽約自己以後會給自己做規劃。

但吳焯對此沒什麼指望。

天熹在寶島娛樂圈的確擁有不俗實力,但它也有局限性。

細數整個公司的藝人,你就會發現,整個公司出名的藝人基本都是偶像明星。

與之深度合作的可米國際影視公司也主要以拍攝偶像劇為主。

就現階段來說,寶島偶像劇的確非常風光。

但到了2010年以後,寶島偶像劇就不吃香了。

原本時空,世紀初瘋狂對外輸出偶像劇的寶島在10年以後,麵對韓流的入侵節節敗退。

不僅失去了原本對亞洲各地的輸出地位,就連本土都被韓國偶像劇攻沒。

所以,偶像劇可以拍,但不能局限於此。

最好是學彭餘晏跟阮經天之類的。

特彆是彭餘晏,這家夥應該是寶島偶像明星中少有的擺脫偶像包袱之人。

同時也是脫離寶島偶像劇以後,繼續在業內保持一線的藝人。

思索間,公車到站,吳焯快步下了公車,朝公車對麵一家蚵仔煎小吃店走去。

這就是原身從小長大的地方。

原身父母雖然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因為意外去世,但他的家庭條件其實並不是太差。

阿嬤一直經營著這家蚵仔煎小吃店,生意在附近幾條街算是不錯的。

每年賺下的錢也不少。

也是因此,原身才會有機會就讀華岡這所私立學校。

在原身的想法中,他兵役結束以後,他會回來繼承這家小吃店。

他最大的願望就是把店麵開遍全寶島。

至於演戲。

他雖然在這方麵很有天賦,在學校沒少因此被老師誇獎,但事實卻是,這隻是他的一個興趣愛好,可有可無的那種。

甚至可能還比不過他對拳擊的興趣大。

這家夥是個格鬥狂,曾經還參加過三聯幫私下舉辦的黑拳賽……

“阿嬤,我回來了!”

因為之前原身受傷,一直沒醒來,阿嬤幾乎天天關著店麵在醫院照顧他。

這導致最近的“阿嬤蚵仔煎”生意不是那麼好,一天下來也就幾個客人。

這時候又是正午,沒什麼人來,此時的店裡空蕩蕩的。

噢!有人!

有個紮著辮子的女生趴在桌子上睡得正香,哈喇子都流了出來。

吳焯掃了一眼店裡,沒見到阿嬤,便將目光看向正在睡覺的女生。

“喂,喂!醒了,你看看你口水都流了一桌,等會客人來了怎麼看我們店。”

“額……”女生一臉茫然的抬起頭。

“吳火桌,你回來了!”

女生毫無形象的擦了擦嘴,目光落在桌上的口水上,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

“不好意思,昨晚忙太晚,太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