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隻是一部分?(1 / 1)

一隻脫離了軀體的手掌。

它比一俱完整的屍體看著更讓人害怕!

沒有鮮血淋淋,泛著死人的白。

冷清、可怖!

指甲裡全是泥土,與白色的死皮,形成鮮明的對比。

它彎曲著,明明有些發脹,但卻莫明的讓人聯想到利爪,有些猙獰。

我一眼就看出來,那是我的手。

它被人砍下來了!

我的手,被砍下來了……

是左手。

戴傅寒燚送我婚戒的那隻手。

戒指已經掉落,中指上光禿禿的。

媽媽已經很難受,捂著胸口在旁哭泣:“媛媛……”

謝晏川安撫著她,雙眼很通紅。

梁心薇膽小的躲在傅寒燚的身後,唯有傅寒燚咬著腮腺,死死的盯著照片,表情說不出來是驚訝、痛苦、還是彆的,很複雜。

“一隻已經腫脹的手,能判定出是溫媛的嗎?”他沉著聲,幾乎是氣語。

王警官挪動鼠標,點開另一張圖片,是我與傅寒燚的合影。我將手上幾十塊的玩意兒,對著鏡頭炫耀。

“這隻斷掌,雖然說已經有些發脹,但基本形態,與溫媛的左手相似。我們初步懷疑,這隻斷掌就是溫媛的。

當然,精準的結果,還要等鑒定那邊給結果。M城警方那邊正在做DNA檢測,很快就會把結果傳過來。”

聽到王警官這麼說,媽媽更痛聲大哭。

知女莫若母,她肯定知道那手就是我的。

等了十來天,等到的卻是女兒的斷掌。

她怎麼受得了!

梁白蓮繼續在裝弱小:“是呀,不可能是姐姐的,她好好的呢……啊,好可怕……”

是不是我的,她不最清楚嗎?

我的屍體,可是她讓人轉移的啊。

她早就知道我死了,卻心安理得的演著戲。

“王隊,抓到個賣黑血的,關到哪裡?”

有個便衣,押著一個男人走過來。

王警官隨手一指:“先拷在那裡吧。”

警察押著男人走過去,在經過電腦屏幕的時候,男人卻停下來,戴著手銬的手朝電腦上一指:“這個女孩子我認識。”

傅寒燚冷眸一縮,竟然比王警官還搶先問出口:“你怎麼認識她的,在哪裡認識的?你見到她了是不是?”

他一迭連聲的質問,把男人嚇了一跳。

傅寒燚的臉色,沉冷的很駭人。

男人嚇得結結巴巴:“我,我不認,認識,隻是,隻是看到過。”

“在哪裡看到的?”傅寒燚急問。

男人額頭汗水都滲了出來。

王警官輕拍他肩:“彆急,你慢慢說。”

男人這才放鬆一些:“前幾天,這個女孩子來找我賣血。她長得漂亮,我就有印象。我當時還在想,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做什麼不能掙錢。

為什麼要賣血呢?

我就和她閒聊,她說,她賣血是為了給男朋友攢買肝藥的錢。那藥十萬一瓶,她還差一點兒。今天把血賣了,就剛好湊齊。

女孩子很瘦,本來隻能抽200cc的血,可錢不夠,她硬是撐著再抽了一管。我都替她抽了一把汗,生怕她出事。

結果她真挺過去了。

我還記得,她拿到錢的樣子,開心得像中了五百萬似的。她說她終於能給男朋友買藥了,那樣子真的是讓人感動。

我想,我要是有這麼漂亮,又這麼真心對我,不惜為我付出一切的女朋友,我肯定好好珍惜她。

當她男朋友真的太幸福了。

這是她男朋友嗎,長得還挺帥……啊,不就是這位先生嗎……”

男人說著,發現與我合影的男人,與傅寒燚一模一樣,趕緊打住口。

傅寒燚沉著臉,非常不和善。

但男人還是鼓著勇氣,喃喃著說完最後的話:“你,你可要好好珍,珍惜這,這麼好的女朋……啊,你乾嘛!”

男人驚叫,滿臉驚懼。

傅寒燚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寒意浸進他每個細胞,俊臉像被冰封似的,他從齒縫擠字:“她賣血那天,是不是這個月18號?”

“我想想……”男人想了一下,點頭,“是,是這個月18號。因為那天,我抽完她的血,就得到要被抓的風聲跑路了。”

嗬。

傅寒燚忽然冷笑了一聲,無力的鬆開了男人的脖子。

我知道他在笑什麼。

因為那天,是他準備向我求婚的日子。結果,他在遊輪上,把價值兩億的鑽戒,戴在了梁心薇的手上,卻賜給我無儘的侮辱和輕賤。

他怎麼也沒有想到,我竟然是剛賣了血,拖著虛弱的身體,去同他訂婚。

他更想不到,為了給他湊買藥的錢,我真的去賣了血!

他曾嘲諷莫雪盈的話,竟然變成了事實。

我不知道他此時內心是什麼情緒,內疚、痛苦還是依舊不屑,他咬著腮,退後著步子,搖著頭,像受到莫大的打擊:“不,不可能……”

我不知道,他的這個不可能,指的是什麼。

是我不可能為他賣血,還是我不可能死了。

媽媽在聽到男人的話後,哭得幾乎快暈過去,謝晏川扶著她在椅子上坐下。

媽媽捂著胸口,喘不過氣來。

女兒賣血,真心卻被人糟蹋,她受不了。

“媛媛,你真的是太傻……”她聲音都啞了。

謝晏川氣憤不過,忽的朝傅寒燚衝過去,拳頭迅雷不及的揮到傅寒燚的臉上:“你這個王八蛋!媛媛一腔真心,真的是比喂了狗還不如。”

傅寒燚竟然沒躲。

但他的拳頭,卻被王警官截住。

“M城傳結果過來了。”

他手裡,拿著一份傳真。

謝晏川忽的從王警官手裡,把傳真搶了過去,當看到結果後,他整個人都顫抖起來。近一米八的大男人,眼淚一下子就吧噠在了傳真紙上。

“啊。”他抱著頭,痛嚎。

傳真上的檢測結果,已經不用他說出來。

DNA肯定是我的。

我被割了手掌。

我的屍體已經不完整了。

忽然,我想起那晚,幾個男人轉移我屍體時說的話——媽的,最後一坨,終於挖出來了。

什麼叫最後一坨?

我又想起扛麻袋的那個男人,他一個人很輕鬆的就搭在了肩上,看上去不像是扛起一個成年人的重量。

怎麼說,我也有近一百斤。

而且,死人更沉,不可能那麼輕易的就扛在了肩上。

所以,麻袋裡裝的,隻是我身體的一部分?

戒指掉在了那裡,麻袋裡裝的,恰好是我的這隻手嗎?

我渾身一陣驚懼瑟抖。

所以,我被肢解了?

天!

我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竟然落了個死無全屍的下場!